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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凯博矿产资源(广东)有限公司8000吨年锆精矿深加工项目(60万吨年锆钛矿分选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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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凯博矿产资源(广东)有限公司8000吨/年锆精矿深加工项目(60万吨/年锆钛矿分选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凯博矿产资源(广东)有限公司8000吨/年锆精矿深加工项目(60万吨/年锆钛矿分选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凯博矿产资源(广东)有限公司8000吨/年锆精矿深加工项目(60万吨/年锆钛矿分选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采用项目一期工程分选产生的优级锆英砂8000t/a,经碱熔、酸解、萃取、沉淀、煅烧等工序,生产高纯氧氯化锆7100t/a、氧化锆2340t/a、氧化铪90t/a、硅酸钠14180t/a。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及邻近大气环境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三级水喷淋、两级碱液喷淋、碱液喷淋+除雾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两级稀硫酸液吸收+一级水喷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等,同时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水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影响;项目不对外排放伴生放射性废水和含重金属废水。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和处理后,排入钢铁配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一期工程,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钢铁配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并加强管理,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管廊区和钢架结构管廊,用于酸、碱等液态物料运输,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四、声环境影响及噪声防治措施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基础减振、隔声处理、加设消声器以及厂房隔声等。五、固态废料环境影响及处理解决措施落实各类固态废料的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态废料对外界环境影响不明显。固态废料处理处置措施:超过免管水平的尾矿渣送厂区尾渣库暂存,最终交由具备条件的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普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六、土壤环境影响落实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七、辐射环境影响及保护的方法区域公众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公众年有效剂量0.25mSv/a要求。八、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贮存和防泄漏措施、截流收集措施;加强管理,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设置1座有效容积1850m3事故应急池等。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