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4月7日,我局拟于近日内同意《湖南兴洋机械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制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状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定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奉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求人、好坏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议提出听证请求。
依据企业的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改扩建,在现有项目厂房内的预留区域,添加喷粉固化车间及相关出产设备,用于现有的管夹产品喷粉固化;项目固化选用电加热(加热温度约200℃),不触及除油脱脂处理。添加部分机加工、铸造设备,用于单体泵出产(规划年产量30 万件)。改扩建后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改扩建项目发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开粉尘、中频炉加热烟尘、抛丸粉尘、喷粉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切开粉尘经天然沉降+加强车间通风办法处理后于车间内无安排排放。铸造区中频炉加热烟尘经多管旋风除尘处理后与抛丸粉尘一起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 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抛丸粉尘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通过滤筒收回+集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 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改扩建项目发生的噪声主要是断料机、冲床、压力机、抛丸机、空压机、车床、钻床等出产设备机械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噪声值约为70~110dB(A),而且这些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经建筑物隔音、减振后,可使声源源强下降15~30dB(A),能到达《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规范》(GB12348-2008)3 类规范要求。
改扩建项目日子废物经废物桶一致搜集后交由环卫部分处置;一般废金属屑、天然沉降搜集粉尘、布袋除尘搜集粉尘经一致搜集后外售给专业物资收回企业回用;含油金属屑通过滤除油到达静置无滴漏后依照危险废物办理的要求做搜集、运送、贮存;废油桶、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