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宣传上聚力提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针对行业人员采用法治宣讲、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同时利用“莱普法”宣传矩阵,运用图文、视频等进行广泛宣传,慢慢地增加行业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针对崔鑫、卓增全委员《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助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的提案,莱芜区司法局主要从以下方面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
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探索形成我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细化明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坚持评议标准客观全面、评议方式多元公正、评议结果落地见效的原则,运用自查自评、公告公示、当地考验查证、履职报告、现场评议、社会评议等方式方法和步骤环节,每年选择若干普法责任单位作为评议对象,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法专家、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基层普法单位代表等组成的评委库,评议时随机抽取组成评议团进行履职评议。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区级国家机关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普法履职情况,自觉接受评议监督,促进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社会普法大格局。同时,将评议结果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核“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评价依据,作为区级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不断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通过持续开展履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单位的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把“八五”普法引向深入,慢慢地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现代化新莱芜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针对李敏委员《关于逐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莱芜区非公有制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莱芜区司法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逐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我区涉企行政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围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组织各单位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和考核评比指标做全面梳理,涉及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以及推荐、指定服务机构等内容做清理纠正,尤其是对于“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各执法单位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推动解决。
二是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备案。济南市依托济南市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开发了涉企检查功能模块,通过该平台做涉企检查备案,并提供联合检查功能,所有执法单位每自然周只能对1家公司进行1次检查,企业人能在检查完成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进行评议打分。目前该功能在市直部门测试应用,尚未在区县推开。区司法局加强与市司法局及技术人员对接,争取在我区先行先试,联合各执法部门开展平台应用工作培训,切实推进各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对平台应用的理解支持及有效应用,规范执法检查活动,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影响。
三是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按照政协提议,起草《莱芜区“企业宁静日”制度(试行)》,明确每个周一和周五及法定节假日为我区“企业宁静日”。“企业宁静日”期间,行政执法机关非因特殊紧急事项,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企业宁静日”期间确需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实行审批制度并明确审批流程。文件待汇总各行政执法单位及部分企业意见做修改完善后,在全区推行。
(四)针对刘波军委员《关于加强中小学普法教育的建议》的提案,莱芜区司法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普法教育:
一是聚焦重点,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线下持续开展“普法校园行”、“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探索在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学生毕业仪式等融入法治内容,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以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为关键,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重点内容,丰富项目载体,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线上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莱普法”宣传矩阵,不定期推送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及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多方联合,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法治学习。同时,在校园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加强校园法治长廊、宪法主题区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宣传栏、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三是选优树强,建设高水平法治教育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促进法治副校长作用有效发挥。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队伍作用,以“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法治讲座等形式参与教学,逐步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四是维护权益,用心用情提供法律援助。充分的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逐渐完备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案件,简化程序,优先受理,指派律师及时办理,全程跟踪监督回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下一步,莱芜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相结合,坚持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出发点,加治文化普及力度,深化“莱普法”特色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结合企业急难愁困问题,引导广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认真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帮企业切实解决一批债务债权纠纷,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实现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监管和教育工作,慢慢地增加对律师行业党的全面领导,做好律师服务收费监管等工作,加大律师行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惩戒力度,提高其自身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