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深圳市演艺新空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深圳市演艺新空间消防设计及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助力打造“大湾区演艺之都”。该政策也将成为全国首部全方面覆盖演艺新空间市场准入、消防安全监管、营业性演出审批事项的政策制度,使演艺新空间的发展有法可依。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介绍,随着文体娱乐消费需求的转变,市民游客对演出场馆的需求随之变化。传统演艺剧场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短期内难以满足市场新的需求。演艺新空间突破了传统剧场演出的空间限制,通过沉浸式、互动式的呈现方式,拓展了现场演出体验的内涵,为城市文化空间注入了新动能和新活力,且一般为中小型剧场,改造周期短、维护费用低,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然而,演艺新空间作为新型演艺业态,场地条件灵活多样,涉及多种不同的建筑物和公共空间,准入条件、消防、安全等管理尚无统一明确的定性和规定,在办公楼宇、老旧厂房、主题公园等非商业用途改造的新型演艺空间,因没办法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无法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导致没办法审批设立。
目前,深圳演艺新空间只有20多家,分布分散,产业链条不完整,市场培育不足,仍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没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加强政策的支持引导,鼓励传统剧场、主题公园、园区街区、文化文物单位、商业综合体等活化空间利用,优化演艺场所供给,将有力缓解深圳演出场地结构性不足矛盾。
“演艺新空间作为新业态,在监管方面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部分经营者不了解相关情况,影响投资信心及正常营业,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介绍,《暂行办法》及相关消防设计及监督管理细则明确了定义范围、平面布局、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其场所性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及消防监督检查要求,在经营环节明确了经营管理的要求、内容准则,有利于防止投资者“踩雷”,推动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在支持政策上,明确了推出低价演出票、支持利用不一样空间资源,活化利用空间,鼓励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对符合有关条件的给予资金资助等措施,有利于逐渐增强行业发展信心,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暂行办法》鼓励演艺新空间开展业务创新,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创新,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鼓励充分活化利用新空间;鼓励新空间开展公益性艺术普及和公共文化活动,支持新空间推出低价演出票;鼓励新空间为各类文艺表演团体无偿提供或低收费的排练场所;对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新空间给予资助。
微信二维码